4月19日获悉,宁波海关通关业务处向区内企业发布了一份“非红头文件”——《关于明确宁波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宁波口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的报检将按一般贸易监管要求执行。
该《通知》强调,对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一线”入区时,需按规定进行全申报,报检随附资料按照一般贸易相关规定执行,对符合要求的法检商品签发通关单,非法检商品不予签发通关单;同时,按照一般贸易监管要求及质检总局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文件规定实施检验检疫。宁波作为跨境试点城市,率先出此文件,估计其他试点城市和地区不会不同,各地巨资投入建设的炙手可热的保税仓,将成为空置棚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