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制度实行后,船务代理在办理自北仑、大榭出口岸的国际航行船舶的出口岸手续时,通过“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系统”发送船舶出口岸申请。待海关、海事部门电子签批完毕,海事部门签发《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许可证》后,船舶即可驶离口岸。与原有单纯纸面审批的方式相比,该模式引入迅速、快捷的电子申报、审批模式,实现申报企业与口岸各部门间物流信息的电子化传递,改变代理企业在口岸办理手续“多头跑”的局面,节约了企业人力和物流成本,提高了宁波口岸的服务水平。系统运行首日,该关共对19艘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联系单电子信息进行审批,船代企业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