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获悉,2016年要继续大力推进“四个交通”建设,切实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推动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成网,着力推动运输服务提质增效升级,着力推动行业软实力持续提升,全力当好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官,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继续深化改革攻坚
一是深化综合交通运输改革,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二是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三是继续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四是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推进竞争性领域环节价格改革,深化港口收费改革,落实《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五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深化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选取有代表性的城市开展试点,创新对互联网平台新兴服务业态监管的模式和技术手段。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
一是健全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海上交通安全法》《民航法》等重点立法项目制修订进程,推动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三是完善法治监督体系。探索制订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强化执法考评,研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四是依法加强监管。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深入长效推进“治超”工作。
加快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完善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制定部省联动相关办法。二是有力支撑国家“三大战略”。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加快建设6大走廊交通基础设施主通道,完善境内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沿海港口,拓展国际运输网络。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取得新突破,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法规标准对接,加快建设多节点、网格状、全覆盖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北京新机场集疏运通道建设。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制定《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交通运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推进长江航运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实施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组织做好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航道关键技术研究,推进沿江港口转型升级。三是有序推进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和繁忙路段扩容改造,全年新增高速公路4500公里左右。以“老少边穷”等地区通县国道为重点,加强国省干线升级改造,全年新改建1.6万公里左右。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力争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8万公里,加快剩余乡镇、建制村和较大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和窄路加宽改造实施力度。四是积极推进水运建设。推动《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实施,推进《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修编。全面加快“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内河高等级航道和内河主要港口建设。有序推进沿海大型规模化港区和专业化码头建设,实施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港区四期等一批重点工程。五是大力加强枢纽建设。新建一批综合客运枢纽,继续支持具有多式联运功能、干支衔接功能和口岸服务功能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完善综合运输节点设施网络。着力提升主要港口集疏运通道建设和服务水平,完善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六是加强养护管理。制定实施“十三五”公路和航道养护管理发展纲要。强化国家干线公路网养护监测,推进国家公路网里程桩号传递和交通标志调整,提高公路网整体服务水平。
推动运输服务提质增效升级
一是加快推进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建设。联合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首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重点推进集装箱铁水、公铁联运发展。研究建立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能力评价制度,深化综合运输服务能力监测分析。统筹抓好春运等重点时段运输组织保障。选择部分县级行政区开展首批“城乡交通一体化”工程。二是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稳步扩大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自主权,优化线路资源配置。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开展公交都市创建活动,推进实施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研究制定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城市公交用地综合开发的指导意见。三是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进物流大通道建设,继续深化铁水集装箱联运试点工程,启动实施货运车型和设施装备标准化工作,推广甩挂运输试点经验和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模式。促进交邮融合,推动完善农村物流体系,推进农村物流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着手研究物流信息大数据中心建设。四是加快建设海运强国。落实好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政策。加快推进港口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继续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严格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切实保护船员合法权益。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一是加快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群众性创新创业,积极营造“双创”良好环境。争取国家科技资源支持,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核心技术攻关。二是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部署,开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健全安全应急标准体系,开展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强化标准实施监督。三是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交通运输”系列行动,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加快推进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程等一批信息工程,加快构建面向社会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建成交通运输部综合应急指挥中心。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绿色交通示范工程。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行业节能环保监管和监测能力建设,推动行业重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节能评估。二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推进LNG等清洁能源应用,鼓励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三是强化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污染综合防治。鼓励各省实施交通行业重大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节能环保改造,推进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推进实施《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率先试行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四是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统筹利用综合运输线位、运输枢纽、跨江跨海通道线位等资源,提高建设用地和港口岸线的利用效率。积极倡导废旧路面等资源再生循环利用。
全面深化对外交流合作
一是深化“一带一路”开放合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顶层设计,利用好中国—东盟(10+1)交通部长会议、上海合作组织交通部长会议等机制和平台,推进规划标准对接和国际运输便利化发展,推进交通运输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落地。联合相关部门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提高通关效率。二是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中东欧、亚非拉等国家交通运输合作,推动我国交通运输领域资本、装备、技术标准、服务等“走出去”。支持企业参与海外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三是提高国际组织事务参与能力。加大重要国际谈判参与力度,启动国际海事组织成员国履约强制审核准备工作。四是深化双边多边务实合作。加强与有关国家的交流合作,推动落实示范试点合作项目。务实开展与东盟等国家航行安全、海上搜救等领域的合作。支持杭州做好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加快构建交通运输安全体系
一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以打造“品质工程”为抓手,进一步明确质量标准和目标,不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继续加大道路“两客一危”、水上“四类重点船舶”、“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和港口危化品码头、堆场及罐区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公路干线路网运行监测调度,完善跨区域路网运行出行服务与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武警交通部队和公路养护管理队伍的应急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海上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设,提高溢油应急处置、救助打捞和深海远海搜救与航海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