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货物贸易统计差异由来已久,近年来因为数额巨大、连年增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影响了双方对贸易不平衡问题的认识。为找出相关原因, 2004年第15届中美商贸联委会决定成立统计小组,联合研究双边贸易统计差异问题。经双方成员共同努力,2009年10月在第20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上,中国商务部与美国商务部、美国贸易谈判办公室联合签署了《中美货物贸易统计差异研究报告》。
统计小组按“东向贸易”和“西向贸易”对双方数据分组进行比对。东向贸易指中国对美出口、美国自华进口;西向贸易指美国对华出口、中国自美进口。研究发现:西向贸易差异不大,2006年仅为40亿美元,双方认识较为一致;同年东向贸易差异高达843亿美元,用一般统计因素很难解释。统计小组运用转口及转口增值、大宗商品跟单比对等方法,重点对东向贸易差异进行技术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货物经第三地转运导致了统计差异,香港是重要中转地。中国对美出口的货物中,一部分先被运至香港、韩国、墨西哥等地,再被转运至美国,这种运输方式会使双边统计产生差异。主要原因:一是当货物经第三地转口时,往往被重新包装、简单加工或直接加价,进而产生增值;二是部分货物在中国报关时被报作对中转地的出口,但最后被转运至美国,美国按原产地规则记为自华进口。2006年,以上两种情形导致的差异达441亿美元,占东向贸易差异的52%。
直接贸易差异日益显著,双方报价不同是重要原因。随着中美贸易的快速发展,直接贸易(即货物在两国之间直接运输)成为双边贸易的主要方式,其中产生的统计差异也日益显著,2006年为402亿美元,占总体差异的48%。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对美出口货值的60%为加工贸易商品,中国加工企业通常只负责接单生产,不掌控设计、销售等环节,中方出口报关价格因此会低于美方加价后的进口报关价格,进而导致美方进口额大于中方出口额。
对可识别因素进行量化调整后,美方自华进口规模及双方统计差异缩减。2006年,中方统计出口从2035亿美元调为2005亿美元,减小2%;美方统计进口从2878亿美元调为2247亿美元,减小22%;双方统计差异相应由843亿美元调为242亿美元。
为促进社会各界更加客观全面地了解中美贸易发展状况及统计差异成因,双方商定于2010年3月4日分别在两国商务部网站上发布报告全文。